“原子计划”“哈撒韦计划”传销案警示:涉事技术外包公司被罚没93万余元

来源:华佗 作者:华佗 阅读:151

据原文披露,北京海淀查办全市首例利用区块链、虚拟货币为传销提供辅助的案件,“原子计划”“哈撒韦计划”均以缴费入场、拉人返利、层级计酬构成传销骗局。操盘手被刑拘,相关技术外包公司因明知放任被罚没93万余元,区块链并非违法资金盘的免责外衣。

区块链、公链、Web3、智能合约,这些技术名词听起来先进,却不能自动为资金盘洗去传销嫌疑。据原文披露,北京海淀查办全市首例“利用区块链和虚拟货币给传销提供辅助”的案件。涉案项目包括“原子计划”和“哈撒韦计划”,相关操盘手已被刑拘,一家为其提供技术、市场运营等外包服务的公司,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没93万余元。这起案件释放出清晰信号:无论资金盘穿上怎样的技术外衣,只要实质仍是交钱、拉人和层级返利,就可能构成传销。 本案特别值得警惕之处,在于打击对象不只有项目发起者和核心操盘手。运营外包公司即使不直接向参与者收款、不亲自发展下线,也不当然只是中立的技术服务者。其为项目编写代码、承担运维、开展宣传推广、对接交易所并维护虚拟币划转通道,这些工作可能成为传销活动持续运行的重要支撑。换言之,区块链项目被查处后,代码、服务器、推广团队和资金通道并不会自动与违法业务切割。 “原子计划”和“哈撒韦计划”设置的核心机制并不复杂:参与者需要交钱进场,发展下线可以获得返利,下线数量越多,收益越高;与此同时,奖励还可能按照团队层级向下分配。交入门费、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返利依据、按照层级进行团队计酬,恰好对应《禁止传销条例》第七条所列的典型传销行为。项目名称可以更换,展示界面可以升级,运营方式也可以从线下转为线上,但判断其法律性质的关键仍是实际运行机制,而不是宣传材料使用了多少前沿概念。 因此,不要被“原子级复利”“智能合约”“公链计划”等表述带偏,也不要因为项目使用区块链技术,就认定其天然合法或天然安全。区块链本质上只是记录和传输信息的工具,不能把“交钱加入—拉人返利—层级计酬”的传销结构变成正常投资。技术能够包装骗局,却不能消除骗局;虚拟币能够转移资金,也不能切断资金盘依靠发展下线扩张的本质。 涉事外包公司的行为尤其值得行业从业者警醒。据原文披露,这家公司不仅为涉案公链提供运营外包,还从事市场服务和宣传推广,帮助项目制作软文、进行包装,并对接交易所、维护虚拟币划转通道。链上项目出现问题后,司仍然继续运维,没有及时撤出。这些事实表明,其服务并非完全不知项目内容的普通技术交付。执法机关对其作出的定性是“明知放任”。 “只写代码,不负责拉人头”并不能成为免责理由。如果技术人员明知应用依靠发展人员计算奖励,明知所谓收益来自层级关系,却仍然提供服务器维护、推广包装和交易通道支持,就可能从旁观者变成整个违法链条的参与者。代码本身没有立场,但编写和维护代码的人必须审查服务对象、业务模式及资金流向。尤其当客户要求“不要问那么多,按需求完成就行”时,相关风险已经十分明显,继续接单不再是正常的商业判断。 据原文披露,本案办理过程中,检察机关先将线索移送有关部门,形成行刑衔接;市场监管部门则调取链上数据、追踪虚拟币流向并还原资金轨迹。最终,执法部门依据《禁止传销条例》第二十六条,对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涉事公司作出处罚,罚没93万余元。刑事追责与行政监管同时推进,形成了对核心操盘手和外围支持者的双重警示:操盘手可能承担刑事责任,外包公司也不能以“只收服务费”为由逃避行政责任。 从包装方式看,这类项目主要用了三层技术感。第一层是概念包装,使用区块链、公链、Web3、原子、DAO、元宇宙等名词,营造前沿科技和财富机会并存的印象。第二层是流程线上化,通过微信群、应用程序和邀请码完成拉新、缴费与计酬,让参与者足不出户便能进入所谓“计划”。第三层是资金链上化,利用虚拟币划转和较为复杂的地址增加资金追踪难度。三层包装结合起来,很容易让参与者误以为自己进入的是新型数字金融,而不是换汤不换药的传销。 但链上交易并不意味着真正匿名。链上数据能够留下公开记录,办案人员可以调取数据、追踪虚拟币流向并还原资金轨迹。本案已经说明, Participants以为的“匿名”,在执法调查面前可能只是公开账本和交易过程的回放。虚拟币不是洗钱遁术,公链也不是违法资金盘的安全港。越是刻意隐藏资金去向、强调无法追溯的项目,越应提高警惕。 识别此类项目时,可以重点查看其宣传中是否集中出现“公链”“计划”“邀请码”“静态收益”“动态奖”“拉人解锁”“锁仓复投”等词语。单独看到某个技术名词并不能直接定性,但当交费入场、靠发展人员获得奖励、收益与团队层级挂钩这三项特征时出现时,就应高度警惕。无论项目叫“原子计划”还是“哈撒韦计划”,无论使用何种代币,只要其收入模式仍然依赖拉人和层级计酬,就可能属于《禁止传销条例》所禁止的传销活动。 对普通参与者而言,最危险的误区是相信“这次不一样”。区块链技术的确可以用于正常应用,但技术更新不会自动改变资金盘逐利扩张的底层逻辑。参与者投入资金后获得的所谓收益,往往建立在更多新人继续入场的基础上。一旦项目被查,参与者不仅可能面临本金损失,还可能成为调查取证和后续处理的线索提供对象。看到高收益承诺与拉人奖励被反复绑定时,应当立即停止追加投入,不要用下一笔资金挽救上一笔损失。 对技术外包、市场推广、宣发和交易所对接机构而言,接单之前必须增加合规审查:项目是否要求缴费加入,奖励是否取决于发展人数,是否存在层级计酬,虚拟币划转通道是否服务于明显异常的传销结构。发现问题后,应停止继续提供技术、推广和运营支持,并保留相关材料、依法反映线索。原文也提醒,技术服务商不能认为“只是外包”,本次被罚没93万余元就是现实警示;区块链不是法外之地,虚拟币不能成为违法业务的挡箭牌。 “原子计划”“哈撒韦计划”案说明,认定传销不应只看包装形式,而应穿透技术、平台和资金转移方式,识别其真实运转机制。涉及“交钱加入、拉人返利、层级计酬”的项目,即使披着公链、智能合约和虚拟币的外衣,也可能面临查处。技术可以更新,骗局也可能不断换名,但判断其风险的根本标准不会改变:资金来源是否合理,收益是否依赖发展下线,项目是否真正具有合法、可持续的业务价值。远离以拉人扩张为核心的高风险资金盘,不因陌生技术名词放松判断,才能避免在“链上”丢掉自己的本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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